1 ) 花瓶男的翻身之作
演而不行则导,对于本·阿弗莱克来说仿佛成了命定的选择。谁让这厮长了一张帅气英俊的脸庞,不作演员曝光在镁光下过于可惜了,却屡屡因之前的花瓶男角色饱受金酸梅的肯定,从而发奋图强干起了导演的活。处女作《失踪的宝贝》初见这家伙有极佳的导演天赋,而今的《城中大盗》再次证明了这位帅哥的确有成为导演的资格,而其又主演了自己的新作,足以见得其野心不小,不仅仅要证明自己有丰富的内涵,同时也确实是一个有演技的演员。
实事求是地说,本在新作中导演的能力又提升了,得人嘉奖不为过,其演技也有很大提升,似乎是,曾经的花瓶男不见,取而代之的是一个优秀的导演,加上一个从小在波士顿长大的普通男人(足见其演技的提高)。花瓶男,终于在两部影片后,证明了自己绝对不是绣花枕头一包草,让影迷惊喜的是,本不仅证明了自己的导演天赋,更证明了自己的演技,本不需要超级大英雄那样的花瓶角色,他更需要的就是这样一个他所熟悉了解的平凡普通人。
2 ) 小城大爱啊
抢银行可是个技术活,时间地点人物缺一不可,确实在中国抢银行有着很多限制条件,可操作性不高,鲜有尝试的案例,更少有成功的案例,貌似跟本就没有抢完银行全身而退的。
过了一年多重新看一遍这个电影感触良多啊。为啥重看一遍我忘记了,反正是像看一部新电影一样重看了一遍,这样就能关注到很多细节了。
首先小本给姘头打完电话准备坐火车走的时候目送他的貌似有两个是被他揍过的毒贩子,先写出来,估计到最后就忘了,记性不好。
抢银行确实有很多难题,但首先你要有明确的目的,抢储蓄所不现实,美帝的银行全是开放式的,一蹦就能越过去,但是抢的话你事先不知道里面有多少钱啊,万一你进去早了人家还没收钱,进去晚了人家已经交钱,白折腾一趟不合算,就算是进去了,人家每天压库存,你抢个100万算是走运的,一百万啊,才多少钱啊,你埋头苦干蹲监狱的时间也就挣出来了。3环刚能买个客厅的。啧啧啧。
所以本片的两个目的,一金库二钞车,凭这个赞一个。其次手法,金库配款之前抢,不错,有钱但是难度稍大,
先把所有人赶到墙边——远离报警器
翻看任意一款钱——小心追踪钞票
烧毁手机——杜绝报警
销毁监控——这还用说么,但是中国不可行,ups还有远程,这个跳过。
具体我也没抢过,但是实在是很专业。
运钞车的操作相对简单,重中之重就是再看门的时候抢,一旦关上操作性很难,没法再没有杀伤的情况下操作。
在中国,我去别想了,要想抢银行尼玛还没掏出枪来,就被等着办业务的客户摁地上了“咋地!想插队!”
3 ) 佳人无需才子,小本你执着了,但是我欣赏
Ben Affleck,人称小本,马脸界的头牌帅哥,男性花瓶界的标志人物,Matt Damon的亲密爱人(对此有疑问的请搜索I 法克ed Ben Affleck),如今看架势是铁了心要往导演的路上一往无前了。
翻开小本的履历,虽然两个人的起点相同,但在演技这条“才华”标准上,纵有一界威尼斯影帝在身,但是金酸莓的里程碑影片实在破坏力太强,导致这位一代佳人(必须要强调是马脸界的)始终无法得到他那位长得就一副标准演技派面孔的亲密爱人同等的“才子”认可。
其实花瓶没什么不好的,如果屏幕上全是MD这样的演技派,我的兴趣爱好里可能就没有“电影”这一项了。而一位观众钉死在“花瓶”柜台上的美人不计一切要给自己身上烙下“才子”的标签,此种精神可嘉,勇气可佩,成果还是颇为可观的。所以,小本,我看好你哟。
尽管技术上有不尽完美之处,但作为第二部执筒的电影,水准颇可观——尤其是考虑到导演本人还参与了剧本的写作。这个故事,很容易让人联想到《盗火线》,同样是“最后一票”(这句话就跟“回老家结婚”或者“我明天就退休”一样是神之禁语啊),同样是爱上了一个女人,同样是隐瞒了自己的身份,同样是最后的最后……
在这个大框架极度相似的前提下,《盗火线》的主要矛盾集中在匪兵之间的对抗上——高度相似的两个人(无论是智力还是性情)站在自己出发的原则点上绝不退步的角力,也极似一个人个性之两面的较量,画出的是人性。本片里,二元变成一元,矛盾就集中在男主角一个人的身上,视角的转变让这片子与其说是枪战或者警匪片,反倒更像一部重口味的言情片,写出的是一种生存状态,一种文化。
“人在江湖,身不由己”这一套很cliche,还好小本的处理仍然有拿来夸一夸的地方。
他似乎很enjoy扮演盗贼或者小混混一类的角色,有一种舒适度在。被揭穿之后,他穿着一身运动服去找女主角,整个样子简直太“对”了,我甚至觉得这不是男主角这就是小本真身啊,他平时一定就是这么穿的(不过要说小本的身材有点……怪啊),身边应该还有一群搞hiphop的朋友没事聚在一起集体穿这样哼哼哈哈。在洗衣店泡美眉的调调,在工地把帽子扣在同伴头上主动走向警察的模样,向女主角讲述自己的童年经历的表情,好像足够解释他头上为什么有“影帝”的头衔。
以上是演员小本。编剧小本——尤其是跟我上一部看的电影(那坑爹的《华尔街》)相比——简明也不乏精细。男主角的心理状态电影一直没有正面宣示,只是在第一宗案子之后,紧排出独自喝果汁的戏,马上接与绯闻女孩的ox场面,那种游移却无法摆脱,那种空虚,简单写出,使他和女主角之间突飞猛进变得很合理。不过相比之下,那位FBI探员未免太弱,几乎都不够“对手”的资格,这方面的戏分还是要斟酌一下,对手不够强大无法突显主角情势的危难(或者可能小说本身就是有这方面的缺陷。我实在不懂FBI,除非确认双方感情确已覆水难收,否则去女方那里搞小动作能有什么用?人家可是情侣,一个还是亡命份子的干活,警惕性高着呢,随便两句家常话就把暗号pass过去了……感情除了BAU之外FBI的人智商都这个水平?!)
至于导演小本,亦很有制造效果的天赋。那场“纹身惊魂”的戏码,摄像机始终游荡在一个非常特别的角度,不用特写但就是让观众不得不注意Jeremy Renner的纹身,而前一分钟男女主角才分享了私密的感情,所以自然而然的大家都为男主角捏把汗。而JR的这个有些神经质难以控制自己暴力倾向的角色,也因为垃圾筒后面吸的那一口可乐,因为与男主角在枪战中一个眼神一个动作的默契(这些细节小本都照顾得很好),而可爱一层起来,给结局留了一声叹息而不是“大快人心”。有几场戏独有的幽默感也都是用节奏实现的(比如“修女”下车正面对警察那一出)
另外看得小本还是很内秀的小孩,与女主角的爱爱场面拍得很淡(简直跟没有一样),中间剪进去女主角终于触到海水的场面,联想女主角关于这番经历的感想,这“含蓄”的暗示倒比啥肉搏场面来得隽永有爱(也看得出小本是下过一番功夫的,我记得只有古早一点的电影会用这一招)。
枪战的场面,老实说要逊色一点——也可能小本是JD的影迷,在向Public Enemies致敬?
照理说,这部电影的背景是在当下(还是我误会了?),匪兵双方的武器理应能制造出更让人心惊的效果才对。不过几场枪战戏都有些,嗯,在看老片的感觉。
第一个是角度上的问题,可能限于拍摄场地,有些角度没有拍到,车战尤其明显,几乎只见开枪方,不见受击方的情况,第二个就是剪法,最末一战是敌众我寡背水一战困兽犹斗的气派,压迫感不足应该是拍的时候有些地方没想到,导致最后缺少剪的材料,这个部分小本还可以再琢磨琢磨,如果最后一战的绝望气息压得再重一点,那种死里逃生的感觉对经之下肯定珍贵得多。
Rebecca Hall本剧没什么发挥机会。然而诚如标题中说的,佳人无需才子,她在本片中的造型很是我的菜,有此美貌足矣足矣,我很能理解男主角为啥对这位美眉一见倾心再见钟情。
4 ) It will be just like one of my sunny days.
这是我第三次看Rebecca Hall的电影。
第一次是《午夜巴塞罗那》。虽然有另外的美女,但是我被她吸引了。第二次是《致命魔术》。她长得并不算绝顶的漂亮,身材也没有非常火辣。通常电影里出现以上这种女人的时候,我肯定会幻想床上云雨的情节。但是,她不是。她给人一种“爱情”的感觉。温柔的,甜蜜的,真的爱情。会让你觉得,爱情是真真实实存在的。
原谅我太理想化,把大部分电影都当成爱情片来看。之前的《美国人》,Clooney 和风尘女的爱情着实让我感动了一把。这部电影也是一样。当她出现在电影里的时候,我就把这部电影当爱情片来看了。
不得不说,最后那一通电话,把这段爱情表现得更美好了。即使他心里有担心,她会出卖他,他还是在那么危险的时候给她打那最后一通电话。即使她知道他之前所做的一切,但是她还是暗示他不要来。“It will be just like one of my sunny days.”当她说出这句话的时候,他笑了。之前用望远镜看到的埋伏,之前觉得她真的出卖了他,都不是真的。
我以为,他们最后会再grandma的小餐馆见面。会是一个美好爱情的完美结局。但是电影最后,两人各自出现。其实,这个结局也不错。你知道,凡事有遗憾,才会美。
有时候,真心爱过也许真的会让你伤痕累累。但是,后来回想起来,当时是多么幸福,多么美好。你甚至愿意下一次还有这样的人,你能愿意奋不顾身去伤痕累累。粉身碎骨,在所不惜。也许,别人会说你傻。但是其实,我觉得,他们是羡慕你,有勇气,而且有人,能去粉身碎骨,在所不惜。
亲爱的,爱情,不是应该就是这样么?
5 ) this side or the other
小本长大的地方是马萨诸塞州的剑桥。哈佛,剑桥,波士顿(同属大波士顿区),这些都是有浓浓波士顿情结的小本的创作源泉(哈佛的故事酿就了后来携手好哥们小马擒下小金人)。小本是不能耍帅的,否则的结果就是兵败《珍珠港》。还好再后来有一个叫Gone Baby Gone的电影,技惊四座的同时,人们都知道了两个姓Affleck的人,哥哥导电影有一套,弟弟演电影也不比谁差多少。
最近最大的感触是很多好电影都必须是一人身兼编剧导演两职。手里拿着自己写的好本子导出来的水平想烂都难。这对小金人编剧加身的小本来说,真是舍我其谁了。
小本片子的最大特点可能是布局和基调。布下的一个局,往往观者只能看到第一步,看不到第二步。Gone Baby Gone如是,The Town也如是。在迷局性上后者不如前者,但自始至终涌动着一种城市的情绪,人心的情绪,这股暗流翻腾不息。至于基调,灰冷,殷实,活生生又血淋淋。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城市,不管你来自哪里,去向何处,这里,它的名字叫波士顿。
唯有男主角去监狱探访父亲那一段以及片尾部分(包括重复的那句But I know I'll see you again, this side or the other)有一种淡淡动容动情的情愫。这两段的配乐也是如出一辙的相似,让观者隐隐有种想默默流泪的冲动。其实画面非常克制,似无声,胜有声。
关于这句“this side or the other”,或多或少都是全片最终的意境所指。巧的是本片有两张官方海报都是小本一人在打电话的画面,一张是他在探视父亲时打电话的画面,一张是片尾他与女主角隔窗打电话的画面。可望而不可及,抑或是远在天边近在咫尺,心的距离能有多近或多远,一切的涵义和意义不过如此。
p.s. 影片前五分之四都合格,只是后五分之一的枪战略有突兀之感(暴徒射击手法过于专业了吧)。影片看到一半之时,想到了东木的片子(《神秘河》也是讲波士顿的吧),小本算是少壮派中风格最接近东木的一个了。配乐的主旋律太过耳熟,非常像Michael Kamen的风格,那一曲The Letter让人魂牵梦绕,无比动听。只是这次的作曲人是David Buckley和Harry Gregson-Williams(Gone Baby Gone也是他作的,现在真是流行全用御用配乐了)。
(又看了两三遍,有点百看不厌的感觉。甚至还为此复习了一遍Gone Baby Gone。小本在这一对波士顿姊妹花影片中灌注的才情令人赞慕。悄悄发现了很多两个片子的相似处,包括服装——朴素的运动装,包括人物名字——典型的爱尔兰姓,包括描摹到生动真实的粗口,包括两个神来之笔——两个意犹未尽引人无限回味的结尾,当然还有对复杂人性乃至道德正义的对与错那恰到好处的盘剥和阐释。电影的艺术本来就是源自生活,但又不止于生活。想在一部电影中表达多种蕴含的人很多,真正做得漂亮的人少之又少。小本是一个了。
没看加长版,不知道多出来的二三十分钟多了什么。最后有个情节一直没太明白,小本临走前,在两个相框后藏了一砖头厚的钱是什么意思。。。
最后,作为2010年的口碑佳片之一,预祝The Town2011年申奥成功!)
6 ) 情节剧
1,剧本写得很好,我不认为一定要悬念迭起,错乱丛生才叫做好看的犯罪片。我甚至不认为这是一部犯罪片,我觉得这是一部套用犯罪片套路的情节剧。
2,剧本的核心在于他要离开这个Town,但一直没法走。这一块儿可以处理为,他父亲和他的命运重复。事实上黑老大的台词已经交代了这样的重复,但在前半部分没有强调出来,算是一个缺憾。后半部分基本上完成了戏剧的完备结构体,在几乎无宗教暗示的情况下,救赎将转移为复仇。之前的罪孽和受难结构没有变化。事实上,通过黑老大的线索,将父亲和儿子的罪孽-受难结构连起来,最终由黑老大的死作为句点。
3,牟老昨天的博文很重要:要分清悬念和悬疑的区别,悬念不在于细节部分,他怎么偷车,怎么抢钱,那是小把戏。大戏的悬念在于人物命运的不确定,随后的根结在于to be or not to be。主人公能走也好,走不了也罢,不影响这部戏的价值。他成功脱离,然后走到半道,被一个小警察忽然开枪打死,也可以,但在此之前,你不知道他走不走得了。而且你期待他走得了,你为他捏一把汗。
4,为什么会捏这把汗?因为之前的戏剧铺垫,之前的戏剧结构决定了观众会希望这个贼跑了。这是against一般道德观念的,但是,情节剧的特点就在于与一般道德观念相悖。比如《地老天荒不老情》,洛克·哈德森间接害死了简·惠曼的丈夫,还害得她双目失明,但他们两人却相爱了。一般道德观念会认可这种爱情吗?不能,但情节剧就是要先设定这样的情况,引起观众的同情,告诉你他有可怜之处。
5,正因为有可怜之处,所以观众会感到不确定,正常思路他应该被抓住,心里却希望他跑得了,眼看要被抓,但又没抓住。
6,如果要说缺憾,一个问题在于,查尔斯顿这个镇子为什么如此糟糕,剧本没有渲染这一点,肯定是考虑到了当地人的情绪,而且在片末字幕出完了,还特意打了一行字,说那里绝大多数人都是良好市民。这是商业片的无奈之处,你不能得罪人。要狠,我觉得前半部分可以讲一讲,这里的环境,是压抑?破乱?荒芜?堕落?如果是黑色电影方向的话,这方面渲染会做的多一些。本·阿弗莱克在沿用犯罪片套路上,太循规蹈矩,这也是遗憾。我不认为,这降低了此片的价值,只是无法精益求精而已。
7,我出于剧本,给了此片5颗星。娱乐性考虑的话,我认为也就是三星半。
8.,看完之后,走出影院,开车穿过阳光晕目的alahambra 街道,开始想起一个月前我出差去过的Stockton,那是全美犯罪率第五高的地方,而且是一个小城,街上有很多窃贼和毒贩。那是用皮肤去感受的东西,不是每天泡在电脑跟前,或者去学校里学几天编剧课可以想象得到的。还想起斯图尔特演的it's a wonderful life,那是另一种想要离开小镇的故事,喜剧跟情节剧的区别是什么?怎么样用莎翁结构写情节剧?刘别谦在排练《克劳内·布朗》的时候,对演员指着手里的剧本说,this is truth,我希望你们一字不差的按照它来做。好剧本就是truth。那么怎么能写出truth?
7 ) 就像我那些阳光天气那样
我喜欢看电影
但是看这部电影之前我并不知道导演是谁
看完之后小梅说主角就是导演
他在2010年荣获金酸梅奖
但是我觉得他很酷
我没资格评论他的剧本和他之前的电影以及这个电影
只是我觉得他很酷
我迫不及待的想像他那样拿起武器
化装成警擦去报复这个该死的社会
他们提着350万美元在警擦和FBI里穿梭自如
我们根本不必口袋装着几百块钱的巧克力豆然后去超市收银台给一瓶果汁结账时候上下不安
我从来没有像这样紧张
刚才离开超市的时候也没有像看着主人公最后一次抢劫把钱装在车上之后环视空无一人的停车场时候让我坐立不安
他们只是一群亡命之徒
但是胖胖的格罗斯在交火的时候
自信的嘱咐他们两换上警服离开并且微笑着承诺他能拖一整子时间
然后什么都不会说
我知道他们不是普通的强盗
最后主人公隔着一条马路看着9年前因为保护他杀人的同伙杰姆跟FBI交火他无能为力
杰姆脾气太坏但是我喜欢他的笑话:蹲监狱最有趣的是犯人们都假装想出去
他在讲这个笑话的时候一边面带微笑一边组装枪械
他被困在垃圾箱后面的时候
FBI喊话让他放下武器他很抱歉的告诉警擦“放你妈”
但是最后用完弹药的他只能一只手捂着伤口然后喘着粗气从垃圾箱旁边捡起一罐没有喝完的饮料好好的喝一口
然后说:好吧 我投降
再用最后的力气拿起没有弹药的枪猛然起身假装射击
FBI满足了他最后一个要求
看到主人公道格给伟大的FBI警探留下一张写着:去操你自己 的纸条
警探看完之后嘟着嘴递给旁边的同事说:给你的
我还是笑出了声
结局让我很满意
尤其是道哥的女友说出:就像我那些阳光天气那样
一个香喷喷的白领lady可以漂白大盗,新时代的美女与野兽的故事。那个妓女真可怜。扮花匠的老戏骨Pete Postlethwaite连临死时的眼神都那么有内涵。
自编自导自演。多套制服,多种面具。有原配,有小三。有biubiubiu,有papapa。这样的电影,你还想怎样?!
"it was just like one of my sunny days"!
I know I will see u again, this side or the other.
我就喜欢看这种莫名其妙无可救药的爱情片
Ben的制服秀!
范佩西和杰拉德主演的电影。其实剧情挺烂俗的。
意外的好看,后悔看得不是加长版。
绑匪和人质的素材并不新鲜,文戏与几场劫案的武戏交互穿插,也提高了影片的灵活性,但武戏整体好过文戏,尤其是飞车追逐和最后的枪战,收尾的感情戏很好诠释了主角陷入爱河与江湖事的两难境地。希望小本将来能继续干好幕后工作~
临死前最后的回忆,是可乐的滋味
小本作为导演已经不错了,不过本片还是有些温吞,各位卡司亮眼,雷纳诠释的痞子太到位了,丝毫看不到他本身的温文;自从被菲姐搞上谐星的路线后,看哈姆叔再演正剧都会觉得很奇怪;莱维利表现超出预期,不如说她的感觉真的很适合这种角色…结尾还算美满,最后花店那场让昆汀拍一定爽死了!
女王S在里面只做两件事,跟小本f*ck一下和背叛小本
其实并没有搞明白这样的一个题材为什么能被拖沓的拍到两个小时,作为商业片缺乏引人入胜的火爆场面,作为文艺片又缺少该有的气质。但好在诸位演员的表现与个人魅力不至于让电影看上去让人乏味。片尾曲倒是很赞,让我重复听了好几次。BTW,本·阿弗莱克在影片里让我感觉实在太像范佩西了。★★★☆ 完美
杰瑞米·雷纳应该能拿到一个奥斯卡男配的提名吧。
小本让我觉得,长着一张偶像脸的人,也是可以文艺得很骚的。
打着犯罪题材的幌子,说的却是一个本应该成大器的男主不得不走上歪路却一直想要逃离现状最终在犯罪道路上遇见真爱而下定决心go away,然后真的go away的励志爱情片。话说2010到2012这段时间马脸本真的是突飞猛进啊,偶像脸实力派导演。
作为导演的小本实在太迷人了,张力完全是他信手拈来的东西,只是hall小姐的角色太没存在感
你真正应该去爱的是为你坐牢为你死的兄弟啊!!!!
如果有什么打动我的话,就是JR趴在垃圾桶边喝别人丢掉的可乐,然后义无反顾的跳出去面对死亡,让我觉得那么悲壮。生啊死啊,都有什么可怕,又有什么可留恋,不过痛快活痛快死而已。也许这样的泪点很奇怪,也许每个人被打动的瞬间都不一样,可是我想,如果你还在我身旁,一定能明白我为什么会哭。
其实并没有搞明白这样的一个题材为什么能被拖沓的拍到两个小时,作为商业片缺乏引人入胜的火爆场面,作为文艺片又缺少该有的气质。但好在诸位演员的表现与个人魅力不至于让电影看上去让人乏味。片尾曲倒是很赞,让我重复听了好几次。BTW,本·阿弗莱克在影片里让我感觉实在太像范佩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