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理解这部电影,首先要get到电影中的讽刺。如果你在奇怪电影为什么会有一个喜剧的标签,那也是因为你没有领会到这些细微的而又无处不在的讽刺,而这些细节正是电影的高明之处。
电影的最后,主人公丹尼尔在新书发布会上解释道,真相并不存在,你以为的真相只是人们从自己的角度所做的一厢情愿的解构与阐述,那我就从自己的角度,来一厢情愿的解构一下这部电影
1、丹尼尔为什么回故乡?
看了一些分析,大意是,丹尼尔得了诺贝尔奖后,苦于灵感枯竭、或者辗返于应酬,已经有5年写不出东西,这时正好收到故乡的邀请信,于是借机想要回去寻找灵感。
如果你也出身于一个无人知晓的小镇,应该也会有这种触动,每次回去时,心头总会萦绕着一股莫名的惆怅。故乡令人惊讶的几年、几十年如一日的一成不变,只是在一天天的变得更加衰败。
丹尼尔说,他这辈子做过的最令人称道的事就是逃离这个地方。一方面,他对这里的人的麻木、愚蠢感到无可救药又厌恶至极。另一方面,这里却是他生长的地方,是他所有作品灵感的源泉,是他无论离开多远也无法逃离的地方。
所以说他对于故乡的情感很复杂。如今人至中年,功成名就,才发觉一个人无论如何也无法割舍自己的故乡,于是就萌生了回故乡看看的想法。由此可见,对于故乡的情感大家都是共通的,而不仅仅是国人所独有的。
至于想回去寻找灵感的想法,我觉得应该是有的,在丹尼尔的潜意识里,或许他自己都没有发现或者不愿意承认。作为一个作家,丹尼尔认为自己是肩负着社会责任的,他的责任是关怀这些可怜的人或群体,而不是为了写出好的作品所以来消费他们。他见证了悲剧,并以之为原型进行艺术创作,跟为了创作,而去刻意寻找悲剧,这两者的初衷是不同的。我个人更认同前者,我认为丹尼尔是有着人文关怀的作家。
2、两处狡黠的笑
片中一共有两处狡黠的笑,一处是颁奖时,他讲话后,听众很错愕,继而开始不明所以的鼓掌。另一处是新书发布会,结尾为了摆拍而做的表情,但是这个笑容渐渐变得有些意味深长。
这两处我个人认为都是讽刺。
第一处那个笑容好像是在说,你以为我的讲话只是身为一个作家的装腔作势,故作深沉吗,其实这也是我内心的想法。大家都没想到我会在颁奖典礼上来这么一出,被搞得一头雾水,却仍然装作恍然大悟的样子,或是不明觉厉的开始鼓掌。笑容里包涵了一些虚荣和戏弄众人的小得意。
第二处笑容其实有着和第一处相似的情感,读者以为我的作品是基于现实的夸大的艺术加工吗,其实这些都是真实发生的事。你们以为我回故乡动机是为了新书找灵感吗,其实我只是想回去看一看,没想到真的发生了可供我创作的素材,现实就是这么的讽刺!
当然我也看到有些朋友认为,这两处不易察觉的有些古怪的笑,其实暴露了丹尼尔的本性,他根本就不是世人认为的、道德高尚的谦和的作家,而是自私的,痴迷于创作甚至有些入魔的人。
但是我不这么认为,有两个情节。第一,对于喜欢写作的柜台小伙子作品的认真品读,并对他致以诚恳的鼓励。第二,虽然意识到自己不是救世主,不可能帮助所有不幸的人, 但还是因为有所触动,帮助残疾的小伙子买了轮椅。
所以总的来说,我还是认为丹尼尔是个有着人文关怀的人。当然我也说了,这只是我一厢情愿的解读。
3、丹尼尔为什么没有回去为父亲奔丧
丹尼尔刚回到故乡时,为了欢迎他播放了一个介绍他生平的短片,这个粗粝、庸俗,甚至有些可笑的短片,丹尼尔却看的眼含热泪。短片中有一个细节,他的母亲于四十年前逝世,从时间上来看,那基本上也是他离开故乡的时间。
所以我猜测,母亲逝世后,他就离开了故乡,从此以后40年再没有回来过。至于父亲逝世时他为什么没有回来,我想他父亲可能也是他厌恶的故乡的一个原因。(完全不符责任的猜想)
但是这点被罗梅罗拿来批评他,“一个连父亲去世都不回来奔丧的人,我们还能指望他什么呢?”
这个就很常见了,我们经常被无聊媒体误导,拿自己并不了解的事,来评价公众人物的私德
比如说杨振宁那么大年纪了却取个那么小的老婆,要不要脸·····这种。
4、丹尼尔为什么抛弃他的女朋友?
不存在的问题
电影中,丹尼尔年轻时的女朋友不是个招人讨厌的角色,还挺让人喜欢,虽然人至中年,但还是很优雅。
我不认为丹尼尔抛弃了他的女朋友。我们都知道人生总是充满了无奈,阴错阳差
丹尼尔的每本书,艾琳都读过,而丹尼尔谈了几个女朋友,到了这个年纪却还没有结婚。
当你明白了什么叫造化弄人,你就会明白,丹尼尔没有抛弃他的女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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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还有一些细节不甚清楚,比如艾琳为什么开车过来,质问他为何堕落至此。是因为发现了他和丈夫去寻花问柳?还是发现了他和女儿的事?(我认为应该没发现)而丹尼尔说,我根本不认识“他”???
安东尼奥对他的转变为什么这么大,在夜总会的那晚发生了什么?
可能是剪辑的缘故吧
但是写完这篇后,我已经释然了。不要过分的去探究细节而忽略电影的整体性,只要电影所传达的情感、价值领会到了,细节其实不是那么重要
最后再说一些题外话。
残疾小伙的父亲去请求丹尼尔资助一个轮椅时,他不留情面地拒绝了。
试想之后出了这么一篇报道,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丹尼尔,成功靠抹黑故乡,之后却失去本心,冷漠拒绝同乡小伙,扼杀孩子的梦想。甚至高傲到,同乡好意请他到家中吃饭,也冷酷拒绝。据闻,丹尼尔成名后,父亲过世时也未曾回家奔丧·····如此云云
于是正义的人们,站在道德的制高点开始强烈谴责丹尼尔, 并呼吁大家抵制丹尼尔。如果你爱阿根廷,就不要买叛徒丹尼尔的书。
不转不是阿根廷人!
也许你曾是其中一员
想想身边的新闻吧。
这是虚构的故事,却是现实的写照!
乡愁不论在文学还是电影中均是一个信息量极大的母命题,知识分子中较为广泛存在的精英脾性和溯源情结让乡愁题材的文艺作品一般严肃且深沉,久而久之乡愁类文艺作品便普遍形成了一种具有拟人尊严的严肃创作地带。然而拉丁美洲文艺作品常带有荒诞味的黑色幽默具有某种破坏乡愁的原始魔力,个人觉得《杰出公民》在某种层面上就是一部反乡愁的荒诞佳作,它自然带有知识分子的自我反省,也似乎并没有逃脱出知识分子的某种自怜,不过无论如何这都是一部颇具思想、颇具矛盾的有趣作品。
衣锦还乡恐怕是知识分子共有的一场春梦,说起来俗套,但这种心理需求或有或无的存在于不少文人的潜意识之中,即使是影片中的诺贝尔文学奖得主也不能免俗,根植于故土的成长记忆一定会在某种程度上影响文艺工作者的创作笔触,举远点例子如流亡海外的塔科夫斯基,近的例子如我国的贾樟柯,张艺谋,莫言等(包括近年的毕赣),故土的记忆均不可避免出现在他们的作品之中,然而这些人作品中经过创作加工的故乡又是否是“真实”与“客观”的故乡呢?文艺创作者的主观艺术创作标准又是否能符合庸常社会尺度下的标准呢?这均是一个很难正面解答的问题。
《杰出公民》讲述的就是这样一个现实与虚构对抗,衡量尺度相互矛盾的尴尬归乡故事,本片创作者既揶揄了知识分子的一些酸腐与懦弱,也通过直观的方式对本国所谓的的国民劣根性进行了一定的批判,采用近乎真人秀的方式,层层叠叠加码戏剧冲突,虽然该片毫无调度、运镜可言,但文学层面而言故事文本内容是非常可观,拉美艺术那种极其辛辣的黑色幽默也让此片荒诞不经,充满讽刺。
影片中的大文豪在获得诺奖之后悄悄的回到了阔别数十年的家乡,近乡情怯的情感让大文豪在家乡放下 了自己不少知识分子原则,然而现实与虚拟的偏差确令人尴尬,怀着复杂心情回到家乡的文豪很快发现自己在家乡成为了不同人眼中的不同符号,有人把他当政治筹码、有人视其为偶像符号、当然也有人将其视为叛徒和异类,更诡异的是有人甚至想从他身上找到男性的尊严,乡亲们纷纷想从文豪身上得到自己想要的印证,这一切刚开始只是简单淳朴的故土冲击,而随着知识分子价值观念与本土价值观对抗的加剧以及影片的刻意加码“国民劣根性”,电影中的对抗开始走向癫狂,故事像荒诞的真人秀一样处处刻意加码戏剧冲突,最后文豪先生不得不狼狈的再次逃出故乡,成为劣根乡亲枪口下的一个懦弱不堪的无助小动物,文明崩塌,斯文扫地,呜呼哀哉。
借由乡愁之壳,《杰出公民》其实讲述的也是一个具有全球化意味的故事,矛盾的对立双方不仅仅是现实与虚构,艺术评判和道德标准,也有西方精英审美价值体系自身的尴尬。很显然同样的故事照搬到中国环境们,并不会有太大的违和感(所谓民族劣根的尾巴哪都有)。知识分子的自我嘲讽在拉美式的黑色幽默的表达下充满荒诞感,遗憾的是从影片的核心台词展示和受害者立场倾向上而言,知识分子的自省并不够深刻,虽然展示了知识分子骨子里的懦弱与原则丧失,知识分子在影片中仍然是一副被迫害者的正义形象出现,主角辩解的论调都全顺应主流精英观众之观念惯性,并没有太大的洞见和思考,从这一点上来看,知识分子自渎后的忏悔和反省本身是一种变向的自恋,作祟的知识分子受虐倾向。
所以知识分子当作大招使用的乡愁情怀不能全信,更不能脱了裤子去信,因为说不定他以前也用这招上过你的母亲。
前段时间,网络上热议过一阵“逃离北上广”的话题,引起无数蜗居大城市的打拼奋斗的年轻人的共鸣。
在大城市生活的确对很多年轻人具有诱惑力,很多人挤破头,一门心思想在那座灯红酒绿的都市里,寻求功成名就的捷径。
我们更是希望有朝一日自己成功后可以衣锦还乡,荣归故里。
但经年过去,这个曾经离开学校时立下的梦想却愈发觉得遥不可及了。
故乡对于我们这些漂泊在外的游子来说,无疑是最深切想念的地方。
可是,假若有一天当你真的衣锦还乡,却发现故乡,早已不再是往昔时的模样的时候。
你又会作何感想呢?
也许你会变得很难融入故乡,哪怕你是一位“杰出公民”也不行。
这就是笔者今天要说的一部电影——
杰出公民
El Ciudadano Ilustre
这部电影在去年的威尼斯国家电影节上,媒体口碑大爆,多家媒体给予这部电影满分。
影片虽然错失威尼斯金狮奖,但凭借男主角奥斯卡·马丁内兹对角色入木三分的演绎拿下威尼斯影帝的桂冠。
该片的烂番茄的新鲜度更是高达100%,
豆瓣评分也有8.6分,好于96%的喜剧片。
这是一部充满荒诞气质的喜剧片,电影讲述了一段关于“故乡凶猛”的故事。
主人公丹尼尔·曼托瓦尼是一位获得过诺贝尔文学奖的作家,他沉默寡言,但却成就卓越。
但是在功成名就之后,他开始担心这些盛名带来的副作用会让自己的创作受到限制。
所以在诺贝尔的颁奖礼上,丹尼尔说出了这样一番感言:
「这样一致的认可和赞誉,与一名艺术家的没落有着直接确凿的关系。这样的奖项也说明,我的作品符合评审委员、专家、学者以及国王的口味和需求。很显然,我是最适合你们的艺术家,但这样的适合,与艺术创作该具有的那种内在价值几乎没有关联。」
在获得至高无上的荣誉的场合里,丹尼尔的话却相当不给面子。
就在这时,他收到了来自自己生活过的故乡的一封邀请信,他们要为丹尼尔颁发一枚“杰出公民”的勋章。
自20岁时离开家乡那个偏远的小镇,到自己功成名就之后,丹尼尔已经将近 40 年没有回去了,这让他突然想要来一次衣锦还乡之旅。
但是这趟归乡之旅却不是丹尼尔想象中的追求平静的旅程。
从荣归故里的第一天起,丹尼尔便同自己童年成长的故乡产生了一次次的隔阂。
当所乘坐的汽车抛锚在杳无人烟的荒郊,自己本来打算送人的书获被撕下来生火,甚至是给粗俗的司机擦屁股。
这里的居民对文学其实毫无尊重,他们只是觉得小镇上出了大人物,便觉得与有荣焉,所以必须得从丹尼尔的身上得到一些什么。
他被镇长要求坐上消防车,和选美小姐一起巡游小镇,滑稽的如同马戏团里取悦观众的小丑;
丹尼尔受邀参加一个电视访谈节目,主持人却根本不在乎他如何回答,反倒是热衷于在节目打一波广告;
更诡异的是一位小镇上的农民,他要求丹尼尔为自己的儿子买一架价值不菲的轮椅,就因为他们觉得向丹尼尔是名人,问他要钱是理所应当;
而丹尼尔当年的一位发小,如今变得高傲自大。
他骄傲的理由是因为自己娶了当年丹尼尔追求过的女友,如今便可以在著名作家面前大肆秀恩爱;
可是当丹尼尔正准备向发小炫耀自己睡了一个主动投怀送抱的女粉时,他果断没有拒绝;
然而却在发小家,突然得知这个主动献身的热情女粉丝竟然是发小的女儿……当时的场面一度十分尴尬;
而她投怀送抱的理由根本与热爱文学无关,不过只是想丹尼尔带着自己离开这座封闭狭隘的小镇。
当丹尼尔在故乡逗留的事件越久,事情越来越走向难以控制的局面。
有人在他讲课时,指责他在自己的书里抹黑当地居民,对他恶语相激;
在镇上的画展上,丹尼尔因为不满结果内定而说出实情,却被反对者谩骂与侮辱。
甚至有人将手中的枪管对准了丹尼尔……
电影的最后,用一个开放性的结尾,留下给观众无限的遐想。
丹尼尔在自己的新书发布会上讲述书里的这段归乡之旅,仿佛那些都只是小说里的故事一般。
但当有记者问道故事的真实性的时候,丹尼尔又亮出了胸前的枪伤,似乎在证明着,那些曾经发生过的真实。
丹尼尔说了一句意味深长的话:
「我最辈子最杰出的事,就是逃离了那个地方。我书中的主人公永远离不开,我也永远回不去。」
这点明了影片最大的主题。
如豆瓣上意外看到了一条影评说到:
这部电影其实一幕阿根廷版的《莫言返乡记》。
确实,仔细想想这部“拉美人民玩自黑”的喜剧,的确像极了前几年著名作家莫言获得诺贝尔奖之后回国引发的“莫言热”。
莫言先生在当年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回归了自己的故乡高密,被授予“高密人民勋章”。
随之而来的是,莫言先生曾经住过的小院,被开辟成了旅游景点,“莫言旧居”附近的房子租金连翻几倍,周围支起了小摊,卖起了纪念品。
当时,当地政府甚至提出了打造“红高粱文化” 、“莫言文化区”类似的“莫言经济”的口号,不仅受到了有关旅游专家、文化学者的批评,也让莫言先生本人不胜其扰。
在当年《三联生活周刊》的一篇采访里透露了莫言先生对于故乡的复杂感情:
故乡对于他(莫言)有两层含义: 一个是生于斯长于斯的现实家乡,另一个则是他在小说里塑造的文学意义上的故乡。21岁前,莫言一心想逃离家乡,因为那里充满了饥饿、孤独、压抑与恐惧。 但当他真的离开家乡,才发现那些饥饿与孤独的记忆,为他的写作打开了一扇万能之门。
怎么样,这个故事放到《杰出公民》里是不是有着惊人的类似。
电影的开始,丹尼尔盯着池塘里象征着自由的火烈鸟的尸体,暗示着他正在逐渐死去的创作自由。
他深切感受到自己获得的巨大成功与盛名正在成为一种枷锁逐渐束缚困住自己。
就像电影中的台词一样:
「持续不断的热情与些许自豪,都会怂恿我感激他们。感激他们决定了我创作生涯的结束。」
所以他决定返回故乡,追求自己当年走出这片土地的初心。
故乡也是丹尼尔的创作源泉,他在哪里成长,留下了最深刻的记忆。
然而记忆中的故乡早已今非昔比。
如今小镇上的居民,他们感兴趣的,从来都不是丹尼尔的作家身份,他们也不关心男主的学识和文学底蕴。
他们在乎的只是他的名声,和可以带来的利益。
中国人有所谓“穷乡僻壤出刁民”的说法,在这部电影中被导演用讽刺化的桥段表达出来。
每个人都想从这位杰出公民的身上得到些什么,他们甚至利用“道德绑架”来要挟丹尼尔为自己买单,而当丹尼尔拒绝便展开报复。
其实这样的事情在当下的热会早已屡见不鲜。
笔者也经常在网络上见到诸如“某明星捐款只捐XX万”的耸人听闻的新闻报道,这大概是一种典型的“仇富”心理。
而影片的导演巧妙的利用了各种冷幽默式的讽刺桥段来极尽挖苦之能事,嘲讽了那些“于无知之中作恶”的民众们。
他们每个人都站在丹尼尔的身后,勒令丹尼尔满足自己的要求,仿佛一个个拿枪威胁的暴徒一般。
男主逐渐被自己的故乡所吞噬,而最令丹尼尔失望的恰恰是来自于故乡这座小镇的“愚昧”和“不堪”。
而这正是影片最大的亮点,它的故事有多荒诞,讽刺就有多现实!
笔者在看这部电影的时候,会莫名的感同身受。
乡愁。
大概是游子们最深切的感情,可到底是什么样的力量,让我们日夜期盼回归的故乡,变得“凶猛”起来?
我曾努力拼搏是为了衣锦还乡,悲哀的却是发现故乡早已回不去了!
看完这部电影,或许漂泊中的每一个人,都会有自己的答案。
PS:本文发表于公众号【迷影映画】(ID:miying1994)
曾经和朋友调侃过一句,我说我最讨厌「自以为是的大人和颇有心机的小孩。」而这部电影则是放大化了前一种人,章回体叙事结构的阿根廷黑色喜剧一枚,距离布宜诺斯艾利斯七百多公里外的一个小镇里,获得诺奖的大文豪荣归故里,等待他的是乡里乡亲各种花样待见,那是「蛮荒」与「文明」的碰撞。
这应该是丹尼尔成名之后最难忘的一趟旅行,他说书中的人物永远离不开那个地方,而他却永远也无法回去那个地方。一个人名利双收后总会有多少自我膨胀吧,二十岁离开家乡,四十年后重新踏上这片土地,就连父亲去世他都没回来过,这次是小镇要给他颁发一个「杰出公民」荣誉勋章,还有讲座、画展评委、雕像揭幕仪式等日程等待着这个文化名人。 回乡之路是一路囧途,一辆破车就罢了,还半途抛锚,无奈的文化人把书的扉页撕下来助燃取暖,而翌日,胖纸司机随意撕下书里的一页拿去当擦屁股的卫生纸,这一刻,我们的主人公丹尼尔一脸尴尬。
住在有着罗马尼亚风格的酒店房间,那山寨风浓郁的颁奖仪式和那个PPT一样的VCR,站在消防车上当街游行,路人很没礼貌的用手机各种跟拍,上无聊的电视的访谈节目,做评委去评判画展的参赛作品却被质疑,还有一场比一场人少的讲座以及那座被泼花脸的雕像和自己真身被丢鸡蛋的惨状,乡亲们不断消费着这位名人为小镇带来的荣耀感,即使故乡愈加惨烈的对待自己,丹尼尔一直保持自己的涵养,谁让人家是个文化人不是。知识分子那种酸臭气和傲娇被这位威尼斯影帝演绎的十分精准。 而年少时的好友安东尼奥娶了他曾经的初恋,也是他抛弃的女人,这大叔各种实力秀恩爱又放荡不羁,一方面展示自己是多么慷慨包容,另一方面却一直打心眼里嫉妒着丹尼尔。自卑混合着嫉妒,酒吧里那段独舞浮夸的不要不要的,而最后狩猎场也是男人之间的「修罗场」,他没有想伤人,只是想证明的不过是自己更威风而已,可惜猪队友让男主直接扑街。
人都有从众心理,这个小镇里真心喜欢文学,喜欢丹尼尔作品的人有几个?当群体中某个人提出质疑,本来热情高涨的拥趸们却可以倒戈相向,实在是忒讽刺了。 嘲讽完乡亲们的愚昧,又嘲讽知识分子的自大;揭露完人虚伪的假面,再揭露人善妒的本性;刚刚让你感受完天大的礼遇和谄媚,接下来就让你感到这世界满满的都是恶意。浮世里摸爬滚打这么多年是利益熏心了,还是能保持初心依旧?
人最愚昧的就是不自知,自以为是,自我感觉良好。人最邪恶的就是嫉妒心,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滋生出恶之花,生根发芽,最后蒙蔽双眼。人最悲哀的是无人知晓你悲从何来。 丹尼尔说,我们唯一的共同点就是拥有同一个故乡。书中那些故事,不管有没有原型,也许真相并不存在,只有解构和诠释。水池中死去的火烈鸟在片头片尾都出现过,波澜不惊却让人扼腕,所以,有时候困境不是别人带给你的,而是你自己带给自己的。 结尾新书发布会男主那句反问真是很精彩的收尾。让我想到了《狩猎》最后那个镜头,也是迷一样的望着镜头和荧幕外的我们的交流。拉美人民果然脑洞大,现实主义魔幻风也是黑出天际了。
那个有思想的野猪:反讽无界,请自带觉悟
——《杰出公民》的正面和背面
文:空语因明
在某种意义上,《杰出公民》就像情节里出现的那幅优胜奖绘画,背面是精致的广告,正面则是粗糙的形象。正背两面可以是相对的,其中的角色也是两面的,当他们以为自己的正面非常合理的时候,反讽因此环绕着他们。更进一步地,反讽是无界的,也环绕着这个电影,环绕着看这电影和评价这电影的观众。广告式的评论说,《杰出公民》是一部口碑爆棚的杰出的优秀的可获奖的黑色幽默电影。而这正像影片中的男作家主角的诺贝尔文学奖获奖感言中提到的,他的作品获奖,只是表明它们符合评论者的品味,但是和艺术创作的内在价值无关。尤其在黑色幽默的标签背后,并不涉及这个电影的内在价值。当我观看和评论这个电影的时候,反讽也正环绕着。
这个男作家,在整个影片中都带着不羁,到处冲撞。那个有思想的野猪,从理想主义的森林里冲出来,向世俗的泥坑里冲撞而去。他的獠牙,或许应该有两个名字,一个是文学技巧,另一个叫作家修养。我不知道他哪里来的信心去冲撞,可能源于他坚信自己拥有坚不可摧的文化思想。他自以为可以代表超越世俗的文学理想去批评,但他那实际的自我却一点也不超越。他在诺贝尔文学奖授奖仪式上的发言在表明,诺贝尔文学奖就像俗世的泥水,泼溅到他的身上,污浊了理想的皮毛,让他失去了思想的光芒。可是,实际不是这样。……
当他收到家乡萨拉斯镇发来的邀请函的时候,他刚开始决定不去,考虑了一阵之后又决定去。什么让他决心回去阔别几十年的家乡呢?实际的情况可能是,并没有什么明确的理性促使他回去,就仅仅有一个非理性的决心而已。也可能,他的思绪里有一堆想法:为了渺小的“杰出公民”的名誉,为了让家乡居民看到他的成就,为了散心…但,思念家乡是其中可能性最小的想法。因为他说,离开家乡是他这辈子值得称道的事情。家乡对他而言是泥坑中的泥坑,完全不值得称道;家乡人民给他的记忆和印象,在他的写作中也大多贬义,愚蠢,肤浅。他能对家乡作的最优评价,如果不是咒骂的话,也只是以明褒暗贬的方式提及。
……他原来的小说几乎都是以家乡为背景来写作的,主角都局限在他的家乡范围内,永远也离不开家乡小镇。正像之后的情节里,无论是他讲的故事,还是出版的小说,都能让他家乡的居民看到原型就在萨拉斯镇。这表明他的小说情节和家乡小镇的经历有很大相似。虽然他拒绝承认,他想赋予他的小说和故事以文学的优越性,但那是一种狡猾的反讽:一种试图让虚构高于真相的反讽。至从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之后,他就再没有像样的新小说出版。原因与其说是泥坑污浊了他的皮毛,不如说是缺少再次跳进泥坑的经历。在他往返家乡的惊险遭遇后,他侥幸获得了那种经历,并写出了新小说,名字就叫《杰出公民》。
男作家主角是杰出的,授予他的诺贝尔文学奖可以证明。他的家乡要为他颁发“杰出公民”的名誉,他的家乡由于这位杰出公民的世界性荣誉,也要著名了。如果借用那个不怎么恰当的类比,作家及其作品的关系,类似母鸡及其鸡蛋的关系。人们会为鸡蛋的卓越而去嘉奖母鸡。千万不要觉得这样荒谬,不仅如此,人们还会对母鸡的产地感兴趣。对于动物而言,这可能是合理的,但作家之所以卓越并非因为他是一个这样的动物。对于思想生产而言,生产者和他的产地之间没有什么必然优越的联系。否者怎么看待这个产地生长的更多平庸呢。思想者不是机器生产出来的物品,产地也不是那个机器。但对于尘世的人们而言,这个理由是荒谬的,要不然就不会有那么多需要保留和再造的故居了。毕竟,思想者及其产地之间的关联好像对彼此是有好处的,尤其对后者。
在观看家乡为他准备的欢迎短片的时候,这个作家并没有站起来大声讲:我的文学作品不是你们推动发展起来的,我的文化思想是坚不可摧的,远远超越这块可鄙的土地。他没有抛出那堆让人不高兴的话语,他只是默默看着,动容落泪。那个欢迎短片赞扬了这个作家的成就,也美化了他和家乡之间的关联。现场的气氛是活跃而愉快的,弥漫着正能量。在随后的讲座里,他还否认了那套类似“艺术作品辩证法”的说辞,比如:悲伤是艺术创作的最佳状态;越是在生活安逸的国家,他们的作品越是无趣;幸福只会造就平庸的文学作品,且缺乏说服力;伟大的文学作品通常都是出自不公且暴力盛行的社会,在那种情况下,创作填补了空虚。这些都是他表达过的观点,但他要在众人面前否认这些观点是自己说的。他有必要否认,因为他要表现单纯的积极面,而那套辨证的说辞则会暴露消极面。
他抛开自己曾经的禁忌,与人拥抱,与人合影,与人签名。他每到一处都慈祥善良。他开心地接纳礼物,遇到了热情的少时伙伴,参加镇电视台的采访,和早年的恋人一起回忆交谈…他甚至还和自己的青年女“仰慕者”进行了一场艳遇。如果这样继续下去,他是否会在幸福的情况下写出一本卓越的文学作品,或许可能会破例写本赞美家乡好的散文。一切都是那么和谐融融。
直到他担任镇上绘画比赛的评委。这个情节是本片由正面到背面的转折。这个作家担任绘画评委的时候,他就没有想到这件事多么荒谬。更加荒谬的是,别人评价绘画都是根据画布正面,而他偏要根据背面。这个作家终究还是展示了自己的“辨证趣味”:用一套正面与背面互相参照的辩证说辞,当作评选理由。他完全不在意参选绘画的现实主义特征,只按照自己的后现代审美去评判。他那么得意,就好像这个粗糙绘画的背面真的在诠释或解构正面。这个有思想的野猪,用不羁又开始冲撞那庞大的泥坑。
泥坑反过来泼溅到他身上。接下来的情节里,他的所到之处,消极面在蔓延。他让家乡很多想利用他的人失望。本来很多人以为他带来的是对家乡的福音,却被人揭发成了对家乡的诅咒。在之前绘画比赛中被贬低了的人,揭发了这个作家的消极面,他对家乡的厌恶和忽视。面对这些,这个作家还没有想通过谴责泥坑的不堪来回应。他只是用现实与虚构的辨证说辞,来为自己的作品辩护。就好像,虚构真的在诠释或解构现实,现实并非如此重要。但还是会有人质问他:你为什么不能多写写美好的事物。作家没有正面回答这个质问。不过,合理的回应是可以被设想的。这个质问者要么不懂文学作品的辩证法,要么就是不懂诺贝尔文学奖的意义。诺贝尔文学奖不只是嘉奖文学的艺术价值,也是在宣扬普世价值。这种普世价值需要警觉苦难,如果这个阿根廷人作家把家乡写的很美好的话,那他非常可能就获得不了诺贝尔文学奖了,也不会成为“杰出公民”。
他在泥坑里翻滚,溅起的泥浆更多,他的鄙夷也更显露。那场艳遇中的“仰慕者”是他曾经恋人和熟人的女儿,这让他尴尬。而那艳遇并非源自单纯的仰慕,那个女青年想要利用他,离开这个可鄙的小镇。他拒绝了帮助她,他也拒绝了再用明褒暗贬的方式谈及故乡的人。他的雕像被人污染,他对绘画比赛的“艺术鉴赏”被忽视,然后,他愤怒了。他用文化理念的辨证说辞,贬低在场的所有其他人:文化其实是坚不可摧的,即使处于最恶劣的境地,也依旧可以幸存;真正自由的人不会产生自由的想法,同样,有文化的人也不会标榜文化;标榜文化的人是那些无知愚昧的危险分子,真正有文化的人不会用这个词,比如这个作家本人。最后,他表态道:从水深火热的故乡中成长起来的我,进行写作就是在呼唤光明;但你们这些人啊(你们这些在泥坑里安然自得的居民),继续这样愚昧就不会改变这个地方;若你们继续虚伪、愚昧和无知,却不反省,那这个伟大的作家也帮不了你们。说完,他放下那块“杰出公民”的奖牌,从后门溜走了,他需要躲开那些愤怒的听众。
当这个作家发表那番有思想有文化有高度有内涵的言论时,站在旁边的镇长的表情可以代表在场的人:震惊。由于这个镇长的发言很多,因此受到这个作家的讽刺也很多,只是之前没有像最后这么直接。虽然这个镇长始终表现着克制,但他的情绪里一定对这个作家的言论感到匪夷所思,正像这个作家对萨拉斯镇的居民言行感到匪夷所思一样。这个作家没有让自己的名誉关照自己的故乡,他从来都是在对故乡的鄙夷或“诋毁”中升华自己。
在他再次离开的时候,故乡曾经的伙伴举着猎枪,以捕猎野猪的方式驱赶他走。居民们看清了这个知名作家的实质,这个奇异的生物,只是有思想的野猪。他该回到他搭窝的那片奇异森林里安居。
影片《杰出公民》最后以那个关于小说的狡猾的反讽结束。这个作家说,文学作品里无所谓事实,只有诠释和解构;事实就是诠释与解构。不过,这种话同样是一个表面,它还有个背面,就像影片里那幅有两面内容的画。觉悟,则在那狡猾的微笑里。
朴 (徐徐立起)哦,你,你,你是--
鲁 我是从前伺候过老爷的下人。
朴 哦,侍萍!(低声)怎么,是你?
鲁 你自然想不到,侍萍的相貌有一天也会老得连你都不认识了。
朴 你--侍萍?(不觉地望望柜上的相片,又望鲁妈。)
鲁 朴园,你找侍萍么?侍萍在这儿。
朴 (忽然严厉地)你来干什么?
——《雷雨》
第一章:邀请函
大脑终究不是电脑,这就决定了在漫长的一生中我们总会忘掉一些较为波澜不惊东西,记住另一些或甜蜜、或痛苦、或悲伤的东西,那些越深的刻痕,消失的越晚,记忆也是如此。而我们在回忆的过程中往往会将那些特例当成了日常,将点当成了线,甚至当成了面。
小时候的某一天你捡到了几块钱,很高兴的用它买了零食,之后被父母教训,因为这几块钱是你在父母钱包中捡到的。
现在想来捡钱时的刺激和得逞后的兴奋还历历在目,于是你觉得那些日子你是快乐的,至少是乐苦掺半的。但却忘了你花钱时只快乐了十几分钟,然后屁股痛了好几天。
我们最大的错误,就是把回忆中的一部分,当成了回忆整体,并且还认为回忆,就是现在。
I'm like a ship in the sand.
Just waiting for the tide.
你逃离了故乡,数十年过去了,功成名就后不知归处,拿着秘书递给你的来自故乡的邀请,来自你的童年你的青春的邀请,突然觉得,回去看看,好像也没什么不行吧。
你登上了飞机,机长殷勤的向乘客介绍你的身份:诺贝尔文学奖得主,你厌恶的拉下眼罩,只想早早到达回忆中。
你看到了接机者,一个胖子,上了他的车,好吧,这车的确很破,但是,它的确很破。
那个邋遢的胖子说知道一条回到故乡萨拉斯小镇的小路,然后驶离了正道。你突然觉得哪里不对,为什么一开始就被带上了另一条和自己回忆以及幻想中不同的道路。
果然,车爆胎了。
在这该死的鸟不拉屎的路上除了你和那个胖子再也没有另一个会喘气的,你不得不用你的书去点火,自嘲的想到你的文字竟然会以非稿费的方式帮助你求生。然后你突然想到另一个问题,你想以游子而不是诺奖得主的身份回来,而故乡邀请你归来却是因为后者而不是前者。在你还在思索的时候,天黑了。你不得不和胖子对坐火前,谁知道那胖子还是个话唠,你不得不讲一个塞在记忆深处的故事去堵住他那张嘴,那是个关于胡子、谎言和谋杀的故事。
然后胖子告诉你,他知道这个故事,因为它就发生在那座叫萨拉斯的小镇。
那不仅仅是个故事。
第二天,救援人员终于到来,你终于可以不再面对这个刚刚用你的书擦屁股的胖子。
你终于来到了萨拉斯,你的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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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萨拉斯
小镇的街景可谓贯全片,而同一座小镇的景色,随着剧情的推进在镜头中呈现的却是截然不同的“色彩”。
在主角刚刚到达萨拉斯时,主角和小镇或者说小镇居民对于彼此来说都是新鲜的,都仍是彼此想象中的形象。区别只在于一个从报道变成了真人,一个从回忆变成了现实。
此时的小镇是闲适的,而此时镜头中的小镇其实也就是主角眼中的小镇,他的回忆和推测中的小镇,普通,闲适。
而之后欢迎会上播放的PTT则是小镇居民眼中的,心中的主角的样子——一个离开家乡四十年的文学大师,萨拉斯之子。
也是在PTT中,一丝不谐逐渐从回忆深处探出头来,主角离开了家乡四十年,他的母亲去世了四十年,而在母亲去世后的十几年之后父亲才去世,但他在这四十年中从未回来,哪怕是父亲去世。也是在此主角做了全片中唯一一次哭泣。怀念母亲?还是强压自己早就不愿回忆起的记忆? 我不确定。 但我唯一确定的是,如果他是因为这PPT感动的话,那诺奖典礼上发言的绝对是他的另一重人格。
在第一次公开课结束后,主角多年不见的好友(记不起角色名 以下皆以好友代称)出现,并且做了大多数多年不见的“好友”都会做的问候。
“你结婚了么? 有孩子么 ?你知不知道我娶了你的前女友?我们已经结婚25年了,还有孩子。”
“我赢了”(原台词)
在约定好隔日去好友家做客后,主角踏上了前往电视台的路。小镇的街景在影片中第二次出现。与第一次的不同的是,虽然使用了和第一次相同的配乐,但画面中不再是小镇居民的住宅, 而是一家被废弃的破败的加油站 。主角向闲坐的居民问好 但并未得到回答。
电视台节目中采访的三个问题:
第一 为什么想成为一名作家(回答的是 他认为 通常的艺术家大都不满于现状 期望创造新事物 去介入去改变当下 而平常人则不会如此)
第二 为什么这四十年间从未回来过 (我曾想偷偷回来过 而且重要的是 我现在不是回来了么)
第三 诺奖得主喜欢喝什么饮料(广告自问自答)
然后 节目结束了。
提问者例行公事只为广告,回答者精通应付记者的最高奥义——引导话题,答非所问。
下节目后,主角遇到了另一个粉丝
这名粉丝“真挚”的邀请主角前往他家吃饭,主角也很真挚的的拒绝了他。
这场戏以及之后的一场“父子逼捐”戏,其作用是相同的,一是进一步细化小镇居民以及小镇居民眼中的主角应该是什么样子。二是递推出主角的反应:因为这是好意我就必须要去接受么 ?因为这对我来说很容易 我就要去帮助么? 我为什么要去改变自己 而单纯的只是为了成为你们眼中的我。哪怕你们眼中的我是上帝。
第三章:艾琳
回到宾馆,好友口中的主角前女友艾琳登场。她是主角唯一主动拥抱的人。
寒暄之后,主角提出去看看湖(联系之后的吻,这个湖应该对于二人有特殊的意义,毕竟一个小镇适合约会的地方不会太多。)
主角:“这里是不是早就变了 但还是很美”
而此时的艾琳正在打车辆救援电话。
四十年的断层,四十年前回忆中的家乡和现在的家乡早已不同。童年 少年 青春的美好更像是一种自我陶醉式的沉浸和回忆 。连那个阔别了四十年的吻 都索然无味。
枯竭的不只是湖,还有那些感情和激情。
同时值得注意的是,主角同好友以及艾琳两场单独相处的戏份,导演都采用了同样的视角。
在接收了宾馆前台小哥的书稿和结束了和果儿的偷情后。主角开始进行小镇绘画比赛的评审工作。
很明显,在对画作进行评判的时候,主角的评判标准是画本身或者说是自己的好恶本身, 而本地工作人员的标准则是 画的作者和内容。其实这一场戏在各种讨论小城相比北上广的劣势的公号文早有体现,大城小城之间后者显然受人脉关系影响更大。
在结束了和本地艺术协会会长的争执后,主角来到街上,镜头中第三次出现了小镇的街景,在这场戏中听觉上出现的不再是第一二段街景中出现的配乐,而是刺耳的汽车声(会长小弟的骚扰)。
在第二次公开课中, 之前发生争执的本地艺术协会会长来捣乱。在这次争吵中 会长第一句话“我相信大家都认识我 也都了解我的为人”从一开始就将自己定位为本地居民的代言人 将主角定位为 叛徒 (想想最开始的家乡之子 杰出公民)以污蔑 家乡和家乡人来换取在欧洲的地位和财富。
会长离开后,主角为自己在书中描写的小镇的不好的一面做出解释:“我写的那些小镇不好的一面,也是这个世界的一部分。”
“那你为什么不多写写那些美好的事物呢?”
“我认输,你的问题是对我创作生涯的质疑。”
此间是第四段街景(有配乐),主角接受了小镇居民的饮料(应该是吧),看到了橱窗中的玩具(很遗憾字幕组没有翻译窗户上的牌子写的什么)。
在经历了这次争论和街景戏之后,很明显主角已经产生了动摇,对自己回忆和回故乡的初衷的动摇,也是在动摇之后,他改变了之前的决定,给秘书打电话帮助那对残疾父子。
第四章:火山(谋杀故事中的夜总会)
在好友家中的餐桌上,艾琳对主角说“你还像过去一样 一样的掉书袋”,好友听后注视了女主几秒 然后说了大致两段意思:你在这个垃圾的的地方成才真的不容易,二 艾琳现在每天和我睡在一起。对饮 然后强吻艾琳。
“她读过你所有的作品”,艾琳介绍女儿也就是曾和主角发生一夜情的果儿时这么说,而这句台词之前好友曾用来说艾琳。结合之后的好友让女儿男友模仿猪叫被 两个女性角色的制止以及其他戏份,你会发现好友 艾琳 和女儿 女儿男友这四个角色,这两辈人实际上是有对位和传承关系的(部分非全部)。这一对位和传承即是女儿和女儿男友行为的动机来源。
赶走艾琳女儿后,主角梦中出现了前几天曾出现的小镇居民,他们全都拿着枪。这片土地和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人对主角的敌意已经开始具象化了。
隔天树立雕像的仪式后镇长向主角诉说了利益交换一事,会长不捣乱换更改比赛结果。主角敷衍之后路过童年的家,被拒绝 进入。(第五段街景,敌意由梦变为现实)
路过被污损的雕像,穿过冷漠的人群,主角最终选择翻脸,归还了杰出公民勋章,道破了会长的丑事,亲手终结了自己关于回忆的美梦,选择回归现实。
第五章 :狩猎
关于结尾:
没有事实 只有解构与诠释
周朴园爱鲁侍萍么?答案是肯定的,但他爱的是过去的鲁侍萍,更准确的说是过去的自己和过去的那段日子。
“你来干什么?!”
老乡制作的PPT笑到泪崩。
近期看过的最炸裂的片。导演视角比较客观,该抽耳光的都抽了,谁也没漏过。另外,看了这片就能明白,何谓回不去的故乡,就能明白,有些人逃离故乡后,再也不想回到那里去。
故事不错,锦衣泥行。但我有一个问题,剧组是不是买不起三脚架?
继戛纳的荒蛮故事之后,威尼斯竞赛又诞生一匹阿根廷讽刺喜剧黑马,对小镇愚民嘴脸的描绘鞭辟入里。一位获诺奖后衣锦还乡的旅欧作家,先后受到万众膜拜的待遇和丑化家乡忘恩负义的唾骂,其间还有陷入拮据境况的冷幽默,被发小和初恋的女儿推倒的闹剧,以及作家内心憎恶和同情的纠结。男主演技很棒
“我笔下的人物没法离开那里,而我却无法回去” 一开始以为是《天堂电影院》的回归故里、然后转到《乐队来访》的近乡情怯、再演变成《狩猎》的人心交战、最后以《奇幻人生》式开放结局收尾。家国、故土、邻里、亲友关系交织在这一出讽刺戏,2016版《荒蛮故事》。“她尽可能地跟随你的脚步,一生如此”
接连看了几部市面上的商业片,有成功的《战狼2》,也有不成功的《三生三世十里桃花》、《神偷奶爸3》,似乎有些受不了啦,赶紧换个文化艺术片看看。本片倒是大对我的胃口,有内容又有技艺,给人不少启示及愉悦,也该给个满分!
不知道好笑在哪……(认真脸)
南半球最骄傲的阿根廷人,自黑起来简直不是人
论一个获诺奖大作家的生活烦恼,数码跟拍伪纪录质感,故事主角换成中国的莫言,也许也可。故乡就像里面总是故障抛锚的汽车,不是想象中那般田园牧歌;不成功别回乡,人人当你是撸蛇;成名有钱也别回乡,人人当你是神,拜求若不应,恨你入骨。非得回乡,最好是锦衣夜行,“轻轻回来,不吵醒往事。”
1. 真实。2. 想看莫言的影评。
无意中伤,但是脑子里一直伴随着电影,想象莫言回到高密的情景,然后就不由自主的笑了。
这部片的高级之处在于一边讽刺了乡民们的愚昧,一边又讽刺了知识分子的自大,这正是现时代所有逃离了故乡的我们所面临的困境。一部非常“好看”的电影,但后期剧情转折太快,男主的转变不够明晰,似乎再多半小时节奏更佳!
在所有文学作品都在讴歌故乡的世界,这部电影真是一股清流。
结局高能,文化人比文化厉害啊,乡愁什么的都是扯淡。好想@国内电影人,“莫言返乡记”可以提上日程了...
我在故乡的一百种死亡方法。《杰出公民》以写作的章节体,带出一个荒诞夸张,黑色自嘲的诺贝尔作家变形记故事。片子其实不是我个人主推的那类,影像技巧印象不多,而是依靠连珠炮的戏剧冲突设计,玩命揶揄各种扭变,但主题本身对文字工作者真的杀伤力不小。众多配角从造型到言行都十分鬼搞。
虽然是阿根廷电影,但这种对民族劣根性的自省,以及文化上的自卑与傲慢,放在中国的现实语境下也毫不违和,深刻而有趣,到目前为止的年度最佳。
以不断出现的戏剧冲突推进故事,塑造主人公及群像,其间各种揶揄荒诞,讽刺自嘲,荒唐扭曲,看得人欲罢不能。影片看似呈现着故乡对作家的二次绞杀,实则是遭遇创作瓶颈的腹黑作家的一次心脑刺激,因为了解故土,他一反常态,谦虚低调的回去,果然贫瘠狭隘逼仄的故乡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文思宝库……
@balmes 结尾漂亮,之前的暗示线索瞬间连起来几乎摧毁了全部已知事实。通篇简直就是艾略特The Hollow Men里“Falls the shadow”那三节的视觉化,深刻的认知模糊与情绪隔绝感。其实深究真假又有何意义?故乡始终是回不去的地方吧。
人生的热闹,你都知道。从皇室手里接过诺贝尔奖、从镇长手里接过杰出公民奖。人生的尴尬,你都知道。坐在飞机上听到广播里自己的名字、录着电视节目猛然插进的广告。人生的莫名,你都知道。你要给同乡少年买轮椅、去赴陌生人的邀约。衣锦还乡,故居作他用墓园已荒芜。唯独这份乡愁安放何处,你不知道。
新年第一部。是得道莫还乡,还乡道不香,穷山恶水出刁民呢?还是获奖5年,才思枯竭,创作停滞,只能趁机向故乡的库存再次索取,重新消费了一把“我老家那些愚昧落后丑恶的事”,向文明社会的文明人士献媚呢?作家说了,没有真相,只有解读,全看你愿意相信哪个版本。但无论哪个版本,都足够黑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