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初中时候的影评摘录
整部电影以米歇尔日记的形式展开。他绝非寻常小偷,在他的小阁楼里,他读很多书,并且深受虚无主义和尼采超人哲学的影响。深深的自恋像一张毯子,使他感觉自己是特殊人类,有权向被人行窃。所以困扰他的,并不是偷窃的罪恶感,而是偷窃的艺术和狂喜。
在巴黎的地铁站,他尽可能站在要行窃人的身后,一边体行窃一边体会别人的呼吸、整个生命。
所以,行窃成为了激动人心的冒险,是手指、脚步、身体和欲望的芭蕾。但他加入的偷窃团伙头目被捕后,他也落网。最后在狱中,当一直照顾她母亲的女孩珍妮来探望他的时候,他才发现,自己还有爱的能力。
(初中是写在一个小本子上的,字迹稚嫩。现在看来,也不是很有逻辑 哈哈哈 以后再看一遍哟)
2 ) 幾點說明
1. 首先,影片雖然令人讚嘆表現了偷竊的技巧,但是我們的主人公並非真的很陶醉於這種「藝術」,開始當扒手源自於他最初的一個決定,重要的是作出決定這一行為本身,而非其所決定的內容;其次,他並非一個狂熱的天才理論崇拜者,他並沒有堅信自己就是天才,毋寧說這種理論對他而言不過是一個藉口,他藉以進入一個逃逸的場域,這個場域需要建基於某種社會邊緣行為,於是他選擇了偷竊。
2. 影片中那段優美的配樂出現了好幾次,每一次出現都意味著主人公跟某一他人之間決定性關係的發生,他身邊的某一個人對他都是善意的,檢察官、母親、好友、珍妮,甚至還有他的扒手同伴,都在縱容他的一意孤行。他並非真的是冷漠的,但有一堵牆強迫他保持冷漠,所以他的表情不是冷漠,而是一種僵硬的痛苦。
3. 他只有過三分鐘的信仰,他很聰明,但他不想去工作,他認為這個社會的秩序是顛倒的,所以他要懸置他的責任承擔,他通過作出一個選擇來懸置,因為他所選擇的並非是一個實質性的選項,是一個缺乏合法性的職業,他要將自身沉浸其中來證明其合法性,但由於這一合法性永遠無法由他自身來證明,因此他達到了懸置責任的效果,逃離了這個社會。當然,在這中間也存在著某種暫時性的替代與實現,甚至可以說享受,但是我們仍然很容易看出他並不快樂。他在這種逃離無法繼續維持的情況下,幾乎是懦弱地開始了現實空間上的逃離,亦即離開巴黎。
4. 珍妮的側臉近乎完美,可是我無法完全理解她正視時的目光,為什麼會有這種愛和拯救呢?
3 ) 像个布烈松眼中的扒手
前几天又在极度百般无聊中看掉了Robert Bresson 的《Pickpocket》,再一次了解到老塔同学的那句话的正确性。老塔膜拜Robert Bresson到了非常态的程度,他在他的《雕刻时光》中说一想到 Bresson,他就觉得自己在电影上的进取非常的绝望,因为无论如何都无法到达他的高度。如果吧Bresson排在第一位的话,老塔同学认为其它导演只能从第9,10名开始排。因为这之间的差距太大了。
《Pickpocket》是Bresson 1959年的作品,据说一推出就被当时的评论界推崇为他的最伟大的杰作。其实1959年还是法国电影一个重要的年份,除了像Bresson这样百年如一,一直以挑剔苛求的姿态保持着他作品的水准以外,在巴黎街头另一个作品也在飞速的摄影中,非常随意也非常个人化,这就是后来的知识分子,被以后无数电影青年膜拜的Jean-luc Godard的《Breathless》,这部电影也拉开了法国电影新浪潮的序幕。
扒手肯定不是Bresson在电影语言上最出色的影片,或者应该说在我个人认为的电影语言评判标准中,在这个片子中,Bresson并没有使用过多的镜头语言上的技巧,比如在《可能是魔鬼中》用得出神入化的不完整构图暗示镜头外空间,对话声音与图像的不同步, 长镜头中的层次感。在Pickpocket中,Bresson用大量的室内狭小空间的画面来表现主角边缘生活,大量快速剪切串联和信息的冗余来吸引观众的注意和喜好,或者说这样做让观众产生一种浸入感,而这种并非常人的扒手生活状态中的浸入感与我们平常的生活产生强大的反差,或许可以称作非常态代入,观众不自觉的开始代入扒手的角色,为止偷窃中每一次动作而屏住呼吸,随之而来也是Bresson所要思考的问题,道德和自由,社会群体性和个人意志,现有制度无法调和的问题。
Pickpocket从纵向来说,和乡村牧师日记最为相近,都是自叙性的叙事加上孤独中寻求人生得救的稻草,不同的也就是那个被胃癌折磨的牧师已经握到了稻草需要的是坚持,而扒手则到了最后才恍然大悟这稻草的失而复得是多么艰难多么有戏剧性。从横向比较,还可以轻松想到的是贾樟柯的《小武》,同样是有文化有信念的小偷,所不同的是贾眼中的小武多半是中国社会时代变迁中一个局外人,是社会外因的产物,而Bresson的小偷则更是自发性的人物,他更像陀思妥耶夫斯基《罪与罚》的主人翁,他与书共同居住在陋室中,他崇拜尼采的超人意志,坚信偷窃行为是解决社会分配不同的行为,他设置着迷与偷窃本身,研究偷窃技巧。他不是时代的产物,而是制度上的异类。
片中最出色的片断就是主人公Michell和另两个同伙在火车站集体作案的大量镜头串联,虽然没有一丝特技,却是我所看过描述偷窃场面最精心动魄最有美感的。被后人称为指尖芭蕾。看完这个后,你才会明白《天下无贼》中的偷窃场面是多么的表面多么虚假粗糙。而港台片中的神偷大盗们的传奇也不过是唬人的小儿科而已。Bresson肯定研究了很多实用的偷窃手法,移动镜头的路线设计的非常好,那些在原本表象下面的动作都被分解又串联在一起,流畅得不得了。的确了得。布列松的电影只能是布列松的。
前些日子看的一本书中,提到83年的嘎纳电影节,布列松和老塔的顶峰之作《金钱》和《乡愁》在电影节上都只是并列为费比西奖,作者觉得《金钱》虽好,但却过于悲观,而《乡愁》中最后俄罗斯作家守护烛光过温泉那段则令人温暖无比。其实布列松也有这样煽情一笔,在Pickpocket最后,小偷和女孩隔着铁窗依偎场面实在是异常诗意欣慰,Michell最后一句“What a path I took to go back to you”煽情无比,在背景音乐中观者积累的大量情感都在这一刻畅快的宣泄。和《越狱》中主人公最后一刻逃出纳粹监狱的释放有异曲同工之妙。
4 ) 扒手
米切是一个扒手,但不善于偷。影片刚开始时是他在赛马场偷一位女士的钱包,动作很缓慢,很小心翼翼。得手后他走得很快。“我箭步如飞,但立刻就被捕了。”警察抓了他,却没有足够的证据,于是他又被释放了。
米切拿着他偷来的钱去他母亲家,母亲长年卧床不起,邻居让娜(长得相当漂亮)过来帮他开门。他犹豫在门口,最终没有进去,尽管让娜告诉他,他母亲过得很不好。他只是把钱几乎全交给了让娜,让她转交。
米切要找工作,他找到了他的朋友杰克。“他是个很优秀的人,我却一直极力地避开他。”杰克带着他与他的警察朋友交谈,结果自然可想而知。米切以为小偷是有益于社会的,并且他很喜欢这样干。
他在地铁里看见同行的另一高明手法——用一张报纸挡着偷前面的人的西装内袋的钱包,很高难度啊!米切看入迷了,在家里仔细琢磨。然后以同样的手法尝试,第一次没有得手,第二次成功了,这给他以很大信心。杰克来访,随手翻阅着米切桌上的一本书——扒手王子(什么名字我忘了)。米切说很欣赏他。杰克将书借走,还时告诉他,那个警察也要看。米切去将书交给他,两人因对书中的主人公意见不同而不欢而散。
再一次得手后,钱包的主人也发现了,很冷静地要回了钱包。这期间他收到让娜给他的一封信。他母亲病危,终于去世了。遗物被搬回他的住所——不过是些纸、信和书。“这一切好象并没有回到原点。”
米切认识了一个技术高明的同行,他教他一切高难度动作。米切沉醉于这优雅的偷盗艺术。很快,他的技艺就与以前不可同日而语了。一个转身就是一个钱包,一次搭手就是一只手表。他与他的同行合作愉快。
米切由独行侠变成了三人合作。从银行到火车,三人配合十分默契,动作舒展优美,仿佛是一场排练已久的舞蹈。警察再次找到他,告诉他,曾经他的母亲与让娜报过案,他母亲仅有的积蓄被偷,但后来又撤诉了,因为她们知道是他偷了。他说他曾经在马场抓住过他,又放了他。他希望他想想他的将来,米切大发雷霆,矢口否认曾被抓。
米切约了杰克与让娜,三人同出。米切为了一只手表而弃他们而去,他没有失手,可摔了一跤(也许是因为被发现而逃跑时摔的),杰克回屋来找他,米切明白了让娜与杰克相爱了。
米切尝试着重新独自行动,但发现似乎不行,于是继续与他们合作。
某天在地铁站,他发现他的同行被抓,这给他极大震动。他回到家,拿出所有赃款去旅行了。虽然他很担心是否能安全到达车站,他终究是去了伦敦,过了两年花天酒地的日子。
两年后他回到自己家,门没有锁,谁都不在,地上有一个婴儿。那是让娜的,孩子的父亲消失了。让娜说“爱情是个错觉。”望着让娜那张美丽而又哀愁的脸,米切说:“有我在。”
他开始工作,工作得来的钱自然大部分给了让娜。生活似乎很平静。
偶然的机会里米切再次遇上警察。警察邀他去赛马。第一次米切输了,而警察赢了。警察给他看赢的钱,要他再去第二次。米切犹豫着,最终把手伸向了警察西装的内袋。这个“眼神狡猾的家伙”在他得手的同时给他扣上了手铐。
让娜去监狱看望米切,密切说“我很懊悔因为我的失手疏忽而被捕。”他吻着让娜的额头,让娜透过铁栅栏握着他的手。“我总想与你走得近些,但却总是越走越远。”
流水帐似的介绍了这部电影的情节。现在让我发表一点拙见。
本片以大量的旁白表现了主人公的心理活动,使之更像一部小说。这在电影界是较少见的。只是这部片子里的对话旁白比起他后来许多改编陀尔托耶夫斯基的小说来,似乎是太多了,如果能够再简洁些,也许影片给人的沉闷感就会好很多。
初看似乎米切与加谬的《局外人》的主人公很像。他对什么都不在乎,他并非因为生活窘迫而偷窃,他喜欢偷窃,他认为偷窃能让一切回到原点。人当是“赤条条来去无牵挂”的。
但后来我们就可以发现,米切很在乎他母亲,他说:“我爱他胜过爱我自己。”他其实一直爱着让娜,在让娜最无助的时候,他只安静地给了她一个工资袋。
布列松也许是想表现一个人的忏悔过程,他让主人公逐渐走向光明。小偷最后总是要被抓的,这是常理,所以米切在他最不该入狱是入狱了。而我以为这是一个真小人终是败给伪君子的悲哀社会的再现。
杰克似乎是一个优秀的青年,有固定的职业,有警察这种代表正直的朋友。有一个美丽善良的姑娘让娜爱着他,可结果呢?他抛弃了让娜,抛弃了孩子,让让娜一个人带着孩子漂泊在孤苦中。
那个警察看来似乎也很正直,他一再地劝说米切,要他回到正途。但当米切的的确确放弃了偷窃给他带来的欢乐,以干净的钱承担着让娜与孩子与他自己的生活时,这个警察做了什么?他引诱米切再次犯罪,他设的局很精妙。当一个人把偷窃作为一种兴趣的时候,那么机会对他而言是很诱人的。米切不缺钱,但难免会手痒。影片中我们可以看到米切的手举起又放下,他知道那个家伙的眼神很狡猾,可他还是做了。小偷大多是机会主义者,风险愈大,其实乐趣也就愈大。所以我可以理解米切的行为,但却无法忍受警察的“用心良苦”。
忽然间我想到了《警察与赞美诗》。米切与那个穷人同样的可悲。生活在那样的社会是无法不可悲的。在这里我不想太多的评价我们的社会,我只是有一种共鸣的悲哀。布列松本人是个虔诚的天主教徒,当地的大主教却不承认他,真是很讽刺呵。
布列松用了大量的特写镜头来表现他们的偷窃,流畅得犹如芭蕾般高雅,几乎每个人都不会讨厌米切。他实在是一个英俊优雅的小偷。布列松把他美化得似乎是一个神职人员,或许就是一个神甫。他想让每一个观众在看完本片后都对自身忏悔一番,但这在我看来不过是更加重了讽刺意味。
本片用的音乐极少,但是很经典。具体是什么听不出来,只知道是十六、十七世纪巴洛克风格的古典乐。片子其实是想创造一种无声胜有声的意境。布列松做到了。
听说本片的男主角是个非专业演员,也不是个专业小偷。这实在让人很惊讶。
布列松导演的影片风格都很相似,看一两部就可以了,多看会麻木的,虽然每次他的男女主角都很漂亮。
5 ) 对最朴素的生活报予肯定
Bresson影像坚实优美。团体作案一段流畅从容,场景调动、剪辑都很棒。
盗窃行为,手法的魅力and高人一等的感觉。恶的吸引力,损害他人的快感与优越感。《罪与罚》, 超人哲学对年青人的蛊惑。
他也知其非义。人多少都有点自省能力,他不愿亲近的人知道,并时常对周围环境紧张。他只是他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人际的不信任感,他与社会关系破裂,有生活恐慌与内心焦虑。
读书,灵粮,解决内心与行为的矛盾,救赎问题。自我警觉与自我矛盾,
然而,内心封闭,缺少情感交流,这种生活方式是不健康的。学技解决不了这个问题,读书也解决不了这个问题。
自我矛盾并与社会矛盾的状态,但凡意识到这个问题就肯定无法永远持久下去。内心的纠缠与扭曲。
庸常的生活中最质朴的情感是最动人的生命灵粮,其他歪门邪道中都没有的。救赎不需要多高妙的理念/信仰,或多么与众不同的业绩。
绕了一个大圈子才发现,所谓人性的救赎最多需要的只是最平实的生活最平实的感情而已。
6 ) 一条奇异的道路
看完了电影,不得不说这是一部奇特的电影(不褒义也不贬义,我对电影的时代背景和拍摄角度分析不专业,仅个人观点)。电影的出品时间1959,大概算法国电影新浪潮的初期,法国电影新浪潮中弗朗索瓦·特吕弗有名的《四百击》我并未看完,觉得沉闷,但《祖与占》个人觉得很不错,还有让·吕克·戈达尔导演的《随心所欲》也让我印象深刻,由11幕组成的一部电影。那个时代的法国电影场景切换的比较快,似乎是一幕一幕的场景串联的,中间省略了许多承接的内容,只保留主要的情节,并且还会有一些跳脱出情节之外的对话(地点一般都在咖啡馆或者酒馆)电影想要表达的思想一般都是人物的交谈中直接讲出,并不将语言包装在情节之中(中国某些电影为了讲金句而在故事中增加情节:))不去假装电影的内涵多么的值得发掘。
这部电影的奇特在于是人物的日记旁白。大多是极简的在指引故事的走向,而非现代的电影电视剧,旁边的作用大多煽情或解释。而本片的旁边是主人公日记里的,大多一句话结束,然后演员的表演顺着旁白的指令表演,但是不得不说本片的演员表演非一种自然而然的情绪表露,表演过于的生硬,据介绍这部电影的演员并不是专业的演员,这也就说得通了。
所以,这部电影里演技并不是能打动人心的元素。而是“扒手的艺术”。
米歇尔沉迷与这种“艺术”之中,是一个刻苦并且上进的扒手,并且还会不断的钻研新的技艺。不得不说,虽然演员的许多情绪上的表演不到位,但是偷东西的戏份拍的十分精彩,不论是拿报纸偷钱包还是扶人的时候顺手表,他的手法只能用精巧来形容。扒手的“行为艺术”在车站达到了精彩的顶峰,团队的协作,钱包钞票的位移,似乎是在看几个魔术师在表演,那些乘客的钱就这样,啪嗒啪嗒的排队飞到了扒手的怀里,看得人心惊肉跳。
米歇尔沉迷这种“艺术”之中难以自拔,面对警探,他说“很老的说法了,他们(扒手)是聪明人,并且被上帝赋予极高天赋和才能的人,对社会来说是必须的,他们可以选择不像普通人那样生活,并且可以犯法?(可能是我看的字幕翻译问题)他们可以通过自己的良心和道德来判断自己的对错。”这一席话确实是颠覆了普世的价值观,却可以看出米歇尔认为自己没有错,并且对于警探对他无可奈何有些得意。“说什么小偷也有益,世界被颠倒了!”“因为世界本来就是颠倒的所以才该恢复原位。”
电影里那个时代几乎人人都西装革履,包括米歇尔,走在人群里,谁能分辨出其中的罪犯?在二战后,经济尚未完全恢复,许多人在贫困线上挣扎,尤其是年轻一代的人,对人生充满了迷茫,就像米歇尔一样彷徨着,找寻着一条路。
他真如自己所说的有道德在评判自己的天赋吗?不,他并不像面对警探时那样笃定的觉得自己是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他是在假装。最好的一个象征是“门”,从影片一开始我就觉得米歇尔那间小房子的门很奇特,把手坏了,只能从里面靠一个挂钩关上,而当他出门时,门就那样“假装”被关上,实际上人人都可以随意推开,比如警探让米歇尔去警局,实际上派人去搜查他的家,很轻松便可以进去。门意味着防御、保护以及自我空间,这扇门正如米歇尔的境遇一般,他没有能力防御,得不到保护,更没有自我。他没有安全感可言,他走在人群里,谋了财然后藏在墙缝里,眼观六路,耳听八方,不正眼看人,走路的时候紧绷着肩膀,每一夜不可能轻松的入眠,当一个扒手的代价不就是如此吗?
说什么艺术!只不过是为了生活而已!
而这一切的不安是从他当扒手就开始了吗?应该不是。我并不同意米歇尔当一个扒手是因为沉迷其中的“艺术”,那只是他的一种自我安慰而已,他当的扒手是生活所迫,他的境遇一直很糟糕,原因在于,他没有生存的技能(他和珍妮坦白)。偶然间看到了别的扒手作案,那是一种多么容易的赚钱方式。他以前偷过母亲的钱,因此没能再好好的面对母亲,他的良心在受谴责。但他觉得钱很重要,他要生存。当他偷了钱之后,去看望母亲,不进门,只是把钱交给珍妮就离开了,这是他孝敬的方式。他喜欢珍妮,从他每次看她的眼神中就知道了,但是总是带着一种克制,因为他知道自己的丑恶。后来他问雅克“你爱上珍妮了吗?那她呢?你应该送她一点礼物,是不是?”爱上了她就应该送她礼物,在米歇尔看来,钱是表达感情的一种媒介(也算是一个事实)但是米歇尔看得过于重要。
当一个扒手的代价除了内心的不安,被逮捕的恐惧,还有就是面对心爱的人说
“你认为我是小偷吗?”
“是小偷。”
“那么我不会握你的手。”
为了自由,避免被逮捕,米歇尔离开了巴黎,却放逐了自己赌博和玩女人。对他来说已经无牵无挂,心里对自己的道德谴责越来越弱。当钱都花的差不多了,最后无奈回到巴黎,依然是珍妮给了他要担负责任的力量。当他看见珍妮眼中便会燃起希望。但是,“原罪”一般的扒手本性让他最后落入监狱。他对珍妮表现出无所谓的样子,其实却在等待着珍妮。珍妮说“我只有你”,让他感觉到了牢狱的束缚,他终于明白当一个扒手失去了自由,让心爱的人等待是多么痛苦。
最后,米歇尔终于握住了他本说看不见的牢笼,望着珍妮,仿佛那是救赎的光,他终于找了好好活下去的理由,一个他一直找寻的活着的意义。从前他活得如老鼠,而现在他想要活得有力量(我能想到最好的词)。
“哦,珍,为了与你在一起,我走了一条多么奇异的道路。”
蓝光重刷。勉强及格。日记体的形式加布列松的时间结构,让这部电影的容量显然大于76分钟的片长。男主和朋友相聚时离开,无人的座位在一次挖剪后依然无人,又一次挖剪后,俩朋友返回座位——这个镜头交代的时间就是“两个单位”,虽然你并不知道一个单位是多久,但布列松的手法提示你这是一部经过压缩的电影。面无表情的男主全片做了三件事:磨练扒窃技能并持续工作、躲避警方的纠缠、和母亲以及女主的交接,电影用刻意放慢的角度,好像确有其事的展示扒窃的细节——这个反社会行为简直有魔术的魅力,男主虚无主义的举止也有种遭放逐的神性,然而女性角色把他拉回到人的状态——在他被捕、跌落神坛以后。也许这是一个自命不凡又频频碰壁的艺术家,幻想自己终能得到佳人包容的梦吧,这个梦挺有普世性的,不过故事编的并不紧凑,男主不止僵硬还有些躁郁毛病
有些电影是拍给大众看的,有些电影是拍给电影爱好者看的,有些电影是拍着电影制作者看的,布列松的电影是拍给导演看的
第一部布列松。无法进入,十分茫然…… / 二刷D→B+。这次看居然观感有些像反面的《乡村牧师》。像是一种心理-物态-心理的回环曲线。最迷人的是中段,独白与动作作为两种形式上分立的力量相拉锯,盗窃也由外在现实反向侵入内心世界(拉门的细部姿态转变)。
8.0/8.0 主人公Michell和另两个同伙在火车站集体作案的大量镜头串联,虽然没有一丝特技,却是描述偷窃场面最精心动魄最有美感的。被后人称为"指尖芭蕾"。然后,你就会明白《天下无贼》中的偷窃场面是多么的表面,多么虚假粗糙。而港台片中的神偷大盗们的传奇也不过是唬人的小儿科而已。
第一次看布列松,真是令人惊叹。扒窃过程就像魔术,而人物内心的变化又像跌宕的小说(且完全没写在脸上)。“无表演”的冷酷感(汗,这么说来,阿基考里斯马基的无表演显得幽默多了),据说他从不重复使用一位演员,因为“一部电影已汲取他们全部的能量”。
相比苏联221min的《罪与罚》原版,布列松就像写了一篇读后感。演员没有表情,但是巴黎有表情。
跟《地下室手记》里的人像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卑微又极端自大,冷漠却又很细腻。这部电影有意思的地方在于:他是唯一的,独特的讲述者,而镜头却充当了评论员。第一次行窃后的洋洋自得立马切到被捕;得知母亲病重切到酒吧练习偷窃……这都是镜头在微妙而又冷静地切割着这个年轻人。#资料馆
“我信仰上帝,但只信仰三分钟”的布列松,竟然把扒手行业拍出了神圣性。极简主义的镜头熨平了几乎所有剧情波动,只在行窃时让观众情不自禁的跟着心跳加速。这样的调度就如高空走索,最后短促而意外的爱情变奏还挺大胆的。PS男主手指真是又修长又漂亮,看他行窃就像在看指尖芭蕾…(我错了各位扒手大哥莫来扒我)
1.台词太多。2.刻意布置与安排出来的极简,不是真正的简,而是极繁。简到过份就是多,多余的多。3.同理,刻意的脱表情,无表情,本身就是一种表情:人为的、造作的、不合理的表情。4.该有表情处无表情,该无表情处有表情。5.处处都是匠心,处处都是雕琢,处处都是设计,处处都是痕迹。
本片就是老塔所说的“真正观察生活”的电影,导演对于一个虚无主义者心理变化的掌握相当精妙准确,同时扒手的神情、动作无不细腻、真实(无表情表演在我看来反而是恰当的),将“扒”比做“指尖芭蕾”不仅是对这一动作美学的肯定,更是对布列松本人的肯定,其他同类型电影在它面前黯然失色、毫无美感。
《罪与罚》的扒窃版,像一部略去大量心理描写而压到75分钟的长篇小说。观感虽闷,回味良多。很喜欢当代题材用巴洛克音乐串场。指尖上的芭蕾舞,这些漂亮的男人手指撸来抚去,是我想太多吗..
简练的形式秒杀那些花哨的警匪片。对罪犯的社会性和本质性的讨论恰到好处。男主演得真好,绝对是小偷界的经典形象。不过在拒绝了母亲、朋友、警察的拯救之后,他最后还是相信了爱情,布列松不常留下这样的活口吧?
1.极简版[罪与罚],指上芭蕾与爱的救赎。2.抽离环境,无定位镜与大远景,零面部特写,中近景视平线机位+偷窃特写组接为主。3.演员模特化木偶化,女主依然极美,转场均用叠化或淡入淡出。4.巴洛克配乐仅在几处出现,渲染情感。5.如此极简风格,须以画外音和日记辅助叙事,补情节描心理。6.3分钟上帝。(9.5/10)
我是在MP4上看的,看了五分钟手抖了一下,播到下一个片子《推销员》那里去了,我一边想着“咦,圣经推销员真是一个普遍的职业啊~”一边看了十分钟的《推销员》,然后才意识到我放错片子了…都没有意识到语言变了囧 老年痴呆了 痴呆了痴呆了
4- 改编《罪与罚》。仍太多VO贯穿,这部主演却相当契合激情冷漠。精确配乐。一种救赎。关于极简与留白保留看法,有必要留待大银幕重检。
细致描绘小偷所处环境与精神的孤独。生活虚无,需凭借什么来排解,他将偷窃视为艺术,不为道德法律等规范所牵制。身处牢狱,时间空间都不再自由,爱情成了唯一指望。他再次将爱情视为艺术,投入其中倾尽全力。所有事情都只是排解孤独的一种形式。空虚感类似筋疲力尽,不如其纯粹,也因此比其容易妥协。
我日。什么“最当代的影片”?美女为什么要喜欢一个木头小偷?为什么?谁能跟我解释这个?看在偷窃镜头确实很美的份上,打个3星顶天了。一部故事片最重要的是要叙述一个逻辑完整的故事,伟大的电影可以延伸到各个时代中去。这样的电影堪称伟大的话,你让《十二怒汉》《东京物语》之流情何以堪啊啊啊啊
看不懂的时候看了也是白看,这种去掉所有细枝末叶只保留核心情节的拍法,需要导演对自己的能力有多高的要求和自信啊!
男主角是非职业演员,他眼睛里总有一小团火,忽明忽暗。
7/10。特写和声音所形成的狭窄空间把米歇尔的心囚禁起来,初次偷窃和最后的偷窃都在赛马场,特写刻意把双手之外周围的警察排斥出画框,疾驰的画外马蹄声时刻令人提心吊胆,当米歇尔掏出一叠钱的手被拷住,他几乎自投罗网为了从罪恶感中得救;与警察谈话时手有节制地停顿一下再大力扔书,他冷酷的行为从停顿中有了挣扎。布列松擅长运用期待镜位,譬如在地铁站镜头对准失窃者的脚,脚转过方向朝着米歇尔,当众要回钱包,这次失败让米歇尔心生恐惧,摄影机选取楼梯底部的位置,仰拍他警觉地放慢脚步,镜位没有提示危险源,米歇尔探望母亲时也将期待镜位选在家门前,等米歇尔入画他却转身离开,暗示与他人接触心灵的期待落空。宗教的救赎体现在警察带来珍妮的信,牢门打开,一束光驱散了囚室的阴暗,他愿意接受爱的距离,但这种严肃深沉的劝诫不是笔者的菜。